按照宛政纪〔2014〕38号《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区2011、2012、2013年冬季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安置总量5%的比例,采取考试招聘的办法,公开选拔,择优确定具体人员,安置54名退役士兵到市直差额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名次顺序一次性选定单位。为确保考试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原则。考试安置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按照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招考质量。
二、安置数量及单位。市直差额补贴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共需安置54名计划分配指标(具体见附件),具体职位由用人单位确定。
三、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凡从卧龙区或宛城区入伍且符合留市中心城区安置条件的2011、2012、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及经省退伍办审批到南阳市城区安置的转业士官均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四、考试程序和办法
1、发布考试公告。在市媒体和市人社局门户网、市民政局门户网、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报名考试公告,此项工作由市考试安置办公室负责实施。
2、笔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辅导班。异地命题,异地阅卷。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生进入考场时由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五对照(本人、准考证、退伍证、座次表、身份证)。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门户网、市民政局门户网、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招考资格。
4、考核成绩。考核成绩由职级得分、奖惩得分和照顾加分组成,考核成绩的审核、认定、汇总由市民政局负责。拟确定的考核成绩经市人社局进一步复核、市纪委审核确认后,在市人社局门户网、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市退伍办门前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职级加分:服役期满,一期复员士官加2分,二期复员士官加4分,三期转业士官加7分,四期转业士官加10分。
奖惩得分:三等功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受警告处分一次减3分,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一次减5分。
照顾加分:因战因公伤残,5级加3分,6级加2.5分,7级加2分,8级加1.5分,9级加1分,10级加0.5分。烈士子女加5分。
职级得分、奖励得分和照顾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减分累计不超过10分。
5、公布拟安置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考核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分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54名拟安置人员名单;拟安置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门户网、市退伍办公室门前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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